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二大队数字执法室对辖区高频网约车车辆进行筛查时发现,一辆渝A籍新能源网约车每日多次往返重庆主城与铜梁两地,且没有网约车订单,其形迹与网约车性质存在重大疑点。大队迅速召开相关研判会,下达对该车开展布控检查任务。
4月25日,当班中队通过渝遂高速中心路网及该网约车车载GPS进行定位跟踪,发现该车于16时已通过G93成渝环线高速公路铜梁收费站ETC进入高速公路路网。
根据数据分析研判,该车极有可能已经搭载乘客前往重庆主城区,预计从沙坪坝收费站下道。大队立即派执法队员在G93沙坪坝收费站出口提前布控拦截,路面巡逻车在大路附近跟随该车行驶,16时26分,成功拦截该车。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4人,车上3名乘客为驾驶员陈某违规通过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城际接单宝”平台接单,根据订单约定,陈某驾车将3名乘客从重庆市铜梁区送到重庆市南岸区,送到目的地后陈某通过“城际接单宝”平台收取车费199元。
驾驶人陈某表示,从“城际接单宝”平台接单跑重庆至铜梁路线订单多,赚钱快,没想到被执法人员定点拦截,今后一定会遵规守纪,严格通过正规平台接单。陈某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九项的规定,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责令陈某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 (通讯员
郭奇)